獎學金最新資訊109學年度第一階段「逢甲大學金融學院專業證照獎勵」開始申請
一、 獎勵對象:在本院就讀期間通過財金保險相關專業證照考試並取得證照者,並依本院規定作業時程申請獎學金。適用對象為本院學士班、碩士班之在學學生,惟不含在職生,同一專業證照以獎助一次為限。 ***學生務請注意並確認是否在本院就讀期間通過並取得證照,若非在本院就讀期間內通過並取得證照,則不予獎勵補助。 二、獎勵原則: 因本院專業證照獎勵規則配合專業證照獎勵經費補助期間之規範與結算時程,進行修訂,自108學年度起,每學年度證照獎勵分下列兩階段辦理申請及審查作業。 (1)第一階段:當年度6月至11月取得之專業證照,於當年度11月受理申請。 (2)第二階段:當年度12月至次年度5月取得之專業證照,於次年度5月受理申請。 ***本次通知為「第一階段」申請,需於期限內提出申請,逾時不候。 ***同一專業證照若已有申請深耕(學務處)證照獎勵補助者,以獎助一次為限,請勿重複申請本證照獎勵。 三、獎勵標準:依專業證照取得之難易度分為三級,如附件一(金融學院系所相關專業證照分級表第二頁)所列。 四、申請期限及方式: 1.申請人需將109年6月1日至109年11月30日期間「取得」證照資訊登錄iLearn 2.0平台專業證照登錄系統(登錄路徑:以NID登入iLearn 2.0平台→「FCU個人工具」→「專業證照登錄系統」→證照登錄),並請上傳證照檔案(考過單科者請附成績單檔案,一科即一案),證照檔案一定要清楚,格式:jpg或pdf檔。(報名費收據不一定要附,證照登錄系統操作手冊如件二) ※由於該平台一旦點選送出,便無法自行修改,故申請人敬請確認資料無誤後再點選送出。 2.申請人將考取證照資訊於登錄iLearn 2.0平台專業證照登錄系統後,應填妥「逢甲大學金融學院專業證照獎勵申請表」(如附件三,僅可印為一頁A4),及檢附「證照證書影本一份」、「學生證影本一份」(都請影印為A4格式),於即日起至109年11月20日(五)12:00止向系辦公室陳助教提出申請。另請攜帶證照證書或成績單正本以供查驗,未攜帶正本供查驗者將不予獎勵補助。 3.申請人需於繳交之證照證書(或成績單)影本上以螢光筆劃記「證照名稱或考科」及「取得證照日期」相關資訊,以方便複審查核。 4.未完成學生學習歷程檔案_專業證照登錄者(含未上傳證照檔案者)視同申請程序未完成,亦不予獎勵補助。 5.若已報名參與證照機構考試,卻未能如期取得證照正本,但最遲能於109年11月30日前取得通過考試成績之證明(ex:網頁成績……等),並完成專業證照登錄後,攜「逢甲大學金融學院專業證照獎勵申請表」以及檢附證照證書、學生證影本各一份,請先至系辦初審後,再送至院辦複審。(請於取得證照正本後,繳交影本一份至院辦) 五、若證照系統登錄有任何問題請自行洽詢資訊處(#2712)。 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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